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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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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职业技术学院

所在地:昌吉 类型:工科类/理工类/专科

省属专科院校
  •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简章2020-02-27
  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是新疆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高职(专科)院校之一。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总体要求,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2013年部分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17年学院将继续实行单独招生,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实践能力的符合报名资格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三校生。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座落于新疆天山北坡经济带、古丝绸之路黄金古道昌吉市,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学院占地面积981亩,总建筑面积30.9万平方米。在校生人数16122人,教职工总数669人,专任教师484人,享受国务院津贴专家1人,教授、副教授128人,研究生学历和在读研究生93人,双师型教师218人,外聘兼职教师270人。学院实行二级管理,下设十个分院:机电工程分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分院、能源动力工程分院、建筑工程分院、经济管理分院(旅游分院)、护理分院、药学与医学技术分院、学前教育分院、体育与艺术分院、基础教育分院、中职分院(继续教育分院);一部一馆一所:思想政治教育与研究部、图书馆、职业教育研究所;三大实训基地:国家级公共实训基地、大学生双创中心、民族药展馆;一校:汽车驾驶培训学校。拥有现代化各类实训室130余间、校外实训基地160余家。图书馆藏有图书80万册。学院常年聘请行业、企业的能工巧匠和高技能人才,承担50%以上专业课和生产实训课。学院与天津大学、山东大学、四川大学建立本科函授站。  学院秉承“办学跟着就业走、专业跟着产业走、课程跟着岗位走、人才培养跟着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走”的办学理念,以“面向市场、突出技能、服务就业、提高素质”为质量方针,紧紧围绕乌昌一体化和昌吉州重点产业发展的要求,注重专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清洁能源方向)、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机电一体化、电厂热能动力装置、建筑工程技术、矿山机电等自治区级特色专业和地区产业发展急需的专业建设,先后成为中央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电气工程与自动化控制技术实训基地、国家护理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示范性培训基地、昌吉州特色产业(机电类)公共实训基地、昌吉州旅游人才教育基地、新疆煤炭煤电煤化工人才培养基地、中央支持的电厂热能动力装置专业实训基地、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单位。学院与特变电工、慧尔农业、蓝山屯河、天富热电、金风科技、新疆电力、新疆天业、麦趣尔集团、万达国际酒店、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新疆济康药业、新疆佳音医院等100多家知名企业建立了订单式招生就业协作关系,保证了毕业生的就业出路,形成了多层次、多渠道、宽范围的就业保障机制。学院招生规模逐年扩大,毕业生就业率连续8年保持在98%以上,已成为区、州重要的职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近年来,学院先后荣获了“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十佳办学单位”、“中国校园文化建设百佳示范学校”、“开发建设新疆奖状”“自治区职业培训先进单位”、“自治区就业先进单位”、“自治区文明单位”、“自治区依法治校示范校”、“自治区模范职工之家”、“自治区普通高校就业指导工作督导评估优秀单位”、“自治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优秀单位”、“新疆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科研先进集体”、“昌吉州先进学校”、“昌吉州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等一系列殊荣。  招生专业简介分院专业课程咨询联系人专业名称就业方向和就业单位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经济管理分院高军英(院长)(18909948081) 叶晴(副院长)(18999369282)物流管理(文、理)★就业方向:从事采购运输、仓储配送、公路铁路航空货代、冷链物流、第三方物流、订单处理、物流客户服务、物流信息管理、供应链管理等工作。国家级物流员、国家级采购员、国家级助理物流师、国家级助理采购师★就业单位:新疆阿凡提物流有限公司、新疆新合作物流配送有限公司、新疆顺丰速运有限公司、新疆安得物流有限公司、特变电工中疆物流有限公司、新疆铁路运输总公司、新疆金领域物流有限等公司。财务管理(文、理)★就业方向:面向各类企业和金融机构等单位的出纳、会计、统计等岗位。珠算等级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助理会计师证★就业单位:各类工商企业、财务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金融机构等。旅游管理(文、理)★就业方向:从事导游、计调、会展接待、景区管理及酒店管理工作。导游证、餐厅资格证★就业单位:天山天池景区、喀纳斯景区、各大旅行社、星级酒店等。建筑工程分院王晓燕(副院长)(18890867168) 付鹏(副书记) 18199282895建筑工程技术 (文、理)★就业方向:从事施工技术、质量检查、工程监督管理等工作。施工员证、质检员证、安全员证★就业单位:昌吉州建设集团、天正监理公司、华联建筑公司等企业。建设工程监理 (文、理)★就业方向:从事监理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等岗位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市政监理员证、质检员证、安全员证★就业单位:面向乌昌及新疆地区各监理公司、项目管理公司、建筑施工企业、企事业单位基建管理部门、房地产公司、装饰装潢公司、设计单位、咨询公司、市政公司等单位,在一线从事技术管理工作。工程测量技术 (文、理)★就业方向:从事市政、水利、建筑测绘等工作。测量放线工、制图员★就业单位:经佳纬测绘公司、嘉城测绘公司、市政公司、道路桥梁公司等。机电工程分院李燕(院长) 18999369026 赵建文(副院长)13899699886电气自动化技术 (文、理)★就业方向:从事企业供配电控制自动化生产线、电气设备的安装、操作与维修;电工、电子产品装配与维修;自动化设备售后技术服务等工作。电工上岗证、维修电工高级证、CAD制图员证、焊工初级证、计算机等级证、高职英语AB级证★就业单位:特变电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特变电工变压器厂、特变电工自控公司等。数字媒体应用技术(文、理)★就业方向:培养面向广告、影视、家装设计等行业从事广告设计、音视频编辑、室内装饰设计、网页美工等。计算机操作员证、多媒体制作员证、广告设计师证、国家计算机等级证、CAD制图员证、高职英语AB级证★就业单位:星光贝贝数码公司、三威广告公司、百视窗有限公司、新疆金版印务有限公司及相关IT 行业、政府机关、广告设计公司等从事信息处理、数据处理、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制作、图像处理等工作。移动互联应用技术(文、理)★就业方向:培养具有从事基于WEB网站制作、网站营销与运营、Android系统的软件开发、手机游戏开发方面基本能力的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无线电调试工、计算机等级证、思科或华为认证★就业单位:面向新疆三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微客生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八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电信新疆分公司、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等企业从事网页制作。机电一体化技术 (文、理)★就业方向:从事机电一体化生产线设备的操作、设备管理和监控等工作。维修电工证、CAD制图员证、钳工证★就业单位:特变电工、新疆天富热电、华电集团、新疆电力建设集团、新疆铁路局、新疆众和等大型火电或自动化程度高的企业。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文、理)★就业方向:从事设备操作、工艺编制、制图员、产品设计等工作。车工、数控操作员、制图员★就业单位:三一重工、八一钢铁、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中粮屯河、中泰化学、克拉玛依油田、新疆铁路局等大型企业。能源动力工程分院张涛(院长) 13999548877 战鹰(书记) 18999369230 李林(副院长) 18999369573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文、理)★就业方向:从事发电厂、变配电站、热电厂电力系统设备的运行、检修、监控管理及变电站运行与维护工作。面向各类发电厂供配电运行、管理以及电气设备的维护、检修、安装、试验、电气工程施工、产品调试和现场服务、电气设备制造等工作。高级电工职业资格证、电工作业上岗证、集控值班员职业资格证、CAD制图员证、计算机等级证、焊接作业上岗证、钳工职业资格证★就业单位:各地区供电公司、各大发电厂、电力建设集团、众和股份、山东鲁能、特变电工、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新疆铁路局。★就业单位:乌昌地区广汇、庞大汽车特约销售和售后服务公司奔驰、宝马、一汽大众、一汽丰田、长安福特等多家品牌4S店。供用电技术 (文、理)★就业方向:从事火力发电厂、变电所的电能生产、运行、检修、安装、维护等工作的符合企业工作过程与岗位技能需求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高级电工职业资格证、电工作业上岗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CAD制图员证、计算机等级证、焊接作业上岗证、钳工职业资格证★就业单位:疆内各地区供电公司、变配电所,各企业变配电所。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文、理)★就业方向:从事汽车检测与维修、汽车营销与评估、汽车配件销售以及相关技术服务等工作。汽车电工、汽车修理工、汽车钣金工★就业单位:全疆各汽车4S店和工程机械销售公司。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文、理)★就业方向:从事生产过程自动化系统及设备的安装、检修、工程设计、产品调试与质量检验等一线技术、生产过程自动化设备与控制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护、产品的质量检测、市场营销、产品的售后服务等。高级电工职业资格证、电工作业上岗证、CAD制图员证、计算机等级证、焊接作业上岗证、钳工职业资格证★就业单位:中石油、中石化、新疆庆华、新疆天业集团、中泰化学、湖北宜化、特变电工、中粮屯河药学与医学技术分院黄红雨(副院长)(13999812732) 单政(副院长)(18999549244)烹饪工艺与营养 (文、理)★就业方向:从事大型星级饭店营养配膳和厨政管理工作、中专技工学校从事烹饪与营养教学、社区、幼儿园营养指导工作。中、西式烹调师、中西式面点师、高级营养师★就业单位:新疆银都大酒店、鸿福大酒店、新疆海大酒店、新疆银星大酒店、新疆新特医药公司及各个社区(营养师)、各中职学校(烹饪专业教师)等。  一、单独招生的政策及录取办法:  单独招生由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考生录取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文化素质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面试或笔试)由学院自主命题和组织,面试时对考生进行心理测试、思想品德好、素质好。  二、招生对象:  符合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2018年准考证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三、报名方式:  考生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请登录“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www.xjzk.gov.cn),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及志愿填报,考生可以填报两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一个专业(由考生选择是否服从调剂)。考生可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进行志愿修改,考生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数据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  考生报名填报信息时应注意:考生信息应与本人的高考报名信息一致。  四、网报时间为:  2018年1月20日-2月20日 (以自治区招办下发文件为准)  五、优惠政策及待遇:  1.单独招生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毕业证书发放及享受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学院等资助政策方面与统招考生待遇相同。  2.我院专科毕业生,考试合格,升入专业对口普通本科院校(新疆大学、新疆财经大学、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工程学院、伊犁师范)全日制学习。  六、招生计划数及学制:  招生计划数:900人,其中:汉语言405人、民考汉10人、双语248人、民语言237人;  学制:汉语言、民考汉、双语3年;民语言4年(含预科1年)。  七、收费标准:  学费:文理兼收2900~3300元/年;教材费:按专业实际用书费用收取。  住宿费:600元/年·;生(8人间),800元/年·生(6人间);  八、就业安置:  学院大力推行订单培养,毕业后由学院推荐就业,毕业生就业率位居自治区高校前列。  九、考试时间:  2018年3月10日—3月11日(请登http://www.cjpt.edu.cn查看)  十、准考证发放:  考生领取准考证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件到考试地点领取,同时上交身份证复印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  十一、考试地点:  1.昌吉州考点: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卫生校区(除伊犁州考点与阿克苏地区考点以外的其它地区考生)。  2.伊犁州考点:伊犁州实验中学(伊犁州和博州地区考生)。  3.阿克苏地区考点:阿克苏地区高级技工学校(喀什、克州、和田、阿克苏地区考生)。  十二、乘车路线:  1.在乌鲁木齐火车站下车的同学,走过站前广场右转,过转盘在月明楼站乘乌市至昌吉的中巴车,在昌吉邮电局站下车向北走600米即到学院卫生校区(昌吉州人民医院对面)。  2.在乌鲁木齐南郊汽车站下车的同学,乘7路公共汽车在油运司站下车,换乘乌市至昌吉的中巴车,在昌吉邮电局站下车向北走600米即到学院卫生校区(昌吉州人民医院对面)。  3.在乌鲁木齐碾子沟汽车站下车的同学,出站后左转,到宝山路路口乘乌市至昌吉的中巴车,在昌吉邮电局站下车向北走600米即到学院卫生校区(昌吉州人民医院对面)。  十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胡俊伟 15026179088(负责昌吉地区)  张梅林 18909946803(负责巴州、阿克苏地区)  陆维芝 18999369011(负责乌鲁木齐地区)  和海莲 18999369593(负责哈密地区)  安 妮 18609949665(吐鲁番地区)  吴 霞 18999369060(负责伊犁地区)  梁军虎 18999369557(负责奎屯、石河子、克拉玛依、博州地区)  裴帅杰 13689907977(负责塔城、阿勒泰地区)  加尔肯 18009947824(负责喀什、和田、克州地区)  联系电话:0994-2358007 0994-2344440  传 真:0994-2358007 0994-2344771  地 址:新疆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兴业大道8号  邮 编:831100  学院官网:http://www.cjpt.edu.cn  咨询QQ:45087204详情
2019年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2020-02-13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是2001年6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自治区示范高职院校,目前顺利通过自治区优质高校评审。2001年以来,先后有13所职业教育学校整合并入学院。目前拥有位于昌吉国家高新产业开发区的主校区和昌吉市延安路的分校区两个校区。学院总占地面积981亩,建筑面积31.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近10亿元。学院现有学历教育在校生1.6万余人,其中全日制学历教育在校生14923人。高职学生11952人,中职2971人。学院有教职工700人,其中专任教师552人,教授、副教授158人,研究生学历178人,双师素质教师226人。享受国务院津贴专家1人,建成区(州)级优秀教学团队8个,教学名师12名、教学能手8名;州级优秀教学团队4个;州级职业院校名校长2人;州级专业带头人11人,中青年骨干教师17人;“冯国凡高层次人才工作室工作室”和“辛德明焊接技能大师工作室”被昌吉州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命名为第三批高层次人才工作室。2017年,引进了6名高层次教育专家,评选了首批12位高技能人才工作室、11位技能大师、8位工匠、7名院级专业带头人和28名骨干教师。 学院常年招生高职专业40多个,覆盖了昌吉州六大支柱产业主要领域,形成了以工程技术产业类专业为核心,带动现代服务产业类专业共同发展的专业布局。是自治区首批高职高专示范校、自治区首个技工教育联盟理事长单位,先后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首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自治区开发建设新疆奖状、自治区文明单位。毕业生就业率连续9年保持在98%以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综合评价满意度达到90%以上,稳居全疆高校前列。 学院坚持“办学跟着就业走,专业跟着产业走,课程跟着岗位走,人才培养目标跟着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走”的办学思路,主动对接产业、服务产业、引领产业,积极构建教育链、产业链、就业链“一体化管理平台”,把工匠精神刻在学生心中,把创新意识融入学生血液,不断提升学生就业竞争能力、教师实践能力、学院服务社会能力。2014年以来,在州党委、州政府高位推动和组建昌吉州职业教育联盟的基础上,学院结合中国制造2025、“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大力推进先进装备制造业、煤炭煤电业、现代服务业“三大职教集团”建设,联合特变电工、准东企业以及疆内外院校、医院等100多家单位,建立完善职教集团理事会运行机制,推进“二元制”为核心的现代学徒制工作,探索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新模式。与特变电工、启航等企业共建全疆“技能大赛训练基地”,提升学生技能水平。2017年,学院启动了争创自治区和国家级优质校工作,结合“制造昌吉”、“康养昌吉”、“电化昌吉”三大强州战略,重点建设“智能制造、电力工程技术、健康服务”三大专业群,打造立足昌吉、面向全疆的现代职业教育示范区核心基地,以此辐射、带动、引领全疆相关产业群发展,为促进就业、改善民生、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担负历史重任,进一步把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落到实处。 今后,学院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加强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聚焦落实总目标,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始终,全力推进优质校建设,为实现新疆工作总目标、培养社会主义接班人和建设者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招生专业简介 分院专业咨询联系人专业名称就业方向和就业单位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经济管理分院王军德(院长)13899612960叶晴(副院长18999369282 物流管理(文、理)★就业方向:从事采购运输、仓储配送、公路铁路航空货代、冷链物流、第三方物流、订单处理、物流客户服务、物流信息管理、供应链管理等工作。 国家级物流员、国家级采购员、国家级助理物流师、国家级助理采购师 ★就业单位:新疆阿凡提物流有限公司、新疆新合作物流配送有限公司、新疆顺丰速运有限公司、新疆安得物流有限公司、特变电工中疆物流有限公司、新疆铁路运输总公司、新疆金领域物流有限等公司。 财务管理(文、理)★就业方向:面向各类企业和金融机构等单位的出纳、会计、统计等岗位。 珠算等级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助理会计师证 ★就业单位:各类工商企业、财务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金融机构等。 旅游管理(文、理)★就业方向:从事导游、计调、会展接待、景区管理及酒店管理工作。 导游证、餐厅资格证 ★就业单位:天山天池景区、喀纳斯景区、各大旅行社、星级酒店等。 商务管理(文、理)★就业方向:面向生产、管理、服务行业,商务流通产业从事的市场营销管理、商务区域经理、企业商务策划、活动执行等 助理营养师、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助理物流师、商务秘书证 ★就业单位:企事业单位从事企业商贸经营、商务活动助理及执行、人力资源专员、市场营销管理、广告、品牌销售及策划等业务。 建筑工程分院王晓燕(副院长18890867168付鹏(副书记18199282895王本锋13565409233建筑工程技术(文、理)★就业方向:从事施工技术、质量检查、工程监督管理等工作。 施工员证、质检员证、安全员证 ★就业单位:昌吉州建设集团、天正监理公司、华联建筑公司等企业。 建设工程监理(文、理)★就业方向:从事监理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等岗位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市政监理员证、质检员证、安全员证★就业单位:面向乌昌及新疆地区各监理公司、项目管理公司、建筑施工企业、企事业单位基建管理部门、房地产公司、装饰装潢公司、设计单位、咨询公司、市政公司等单位,在一线从事技术管理工作。 工程测量技术(文、理)★就业方向:从事市政、水利、建筑测绘等工作。 测量放线工、制图员 ★就业单位:经佳纬测绘公司、嘉城测绘公司、市政公司、道路桥梁公司等。 药学与医学技术分院单政(副院长18999549244黄红雨(副院长13999812732烹饪工艺与营养(文、理)★就业方向:从事大型星级饭店营养配膳和厨政管理工作、中专技工学校从事烹饪与营养教学、社区、幼儿园营养指导工作。 中、西式烹调师、中西式面点师、高级营养师 ★就业单位:新疆银都大酒店、鸿福大酒店、新疆海大酒店、新疆银星大酒店、新疆新特医药公司及各个社区(营养师)、各中职学校(烹饪专业教师)等。 机电工程分院李燕(院长)18999369026黄永东(副院长18999369220电气自动化技术(文、理)★就业方向:从事企业供配电控制自动化生产线、电气设备的安装、操作与维修;电工、电子产品装配与维修;自动化设备售后技术服务等工作。 电工上岗证、维修电工高级证、CAD制图员证、焊工初级证、计算机等级证、高职英语AB级证 ★就业单位:特变电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特变电工变压器厂、特变电工自控公司等。 智能控制技术(文、理)★就业方向:面向供电系统、电气装置、自动控制系统从事电工技术、电子技术、自动控制技术、计算机开发与应用技术等方面的的设计、安装、调试、控制、维护、分析、管理等工作。 电工初级证书、维修电工高级证书、电工作业上岗证书、CAD制图员证书、计算机CCT证书、英语AB级证书等 ★就业单位:特变电工变压器厂、特变电工自控设备有限公司、特变硅业、特变新能源公司、新疆其亚铝业有限公司、石河子天业、湖北宜化集团化工机械设备公司、昌吉蓝山屯河、东方希望铝电有限公司、新疆方略铝业有限公司、新疆笑厨等。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文、理)★就业方向:培养具有从事基于WEB网站制作、网站营销与运营、Android系统的软件开发、手机游戏开发方面基本能力的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无线电调试工、计算机等级证、思科或华为认证 ★就业单位:面向新疆三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微客生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八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电信新疆分公司、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等企业从事网页制作。 机电一体化技术 (文、理)★就业方向:从事机电一体化生产线设备的操作、设备管理和监控等工作。 维修电工证、CAD制图员证、钳工证 ★就业单位:特变电工、新疆天富热电、华电集团、新疆电力建设集团、新疆铁路局、新疆众和等大型火电或自动化程度高的企业。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文、理)★就业方向:从事设备操作、工艺编制、制图员、产品设计等工作。 车工、数控操作员、制图员 ★就业单位:三一重工、八一钢铁、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中粮屯河、中泰化学、克拉玛依油田、新疆铁路局等大型企业。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文、理)★就业方向:面向机电行业,能源装备、交通运输与工程装备、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从事设备维修工、设备管理员、设备操作工、产品销售员、技术员等。 制图员、钳工、维修电工、普车、焊工等职业资格证书 ★就业单位:八一钢铁、众和股份、特变电工、徐工集团、新能源公司等。 能源动力工程分院张涛(院长)13999548877战鹰(书记)18999369230李林(副院长18999369573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文、理)★就业方向:从事发电厂、变配电站、热电厂电力系统设备的运行、检修、监控管理及变电站运行与维护工作。面向各类发电厂供配电运行、管理以及电气设备的维护、检修、安装、试验、电气工程施工、产品调试和现场服务、电气设备制造等工作。高级电工职业资格证、电工作业上岗证、集控值班员职业资格证、CAD制图员证、计算机等级证、焊接作业上岗证、钳工职业资格证 ★就业单位:各地区供电公司、各大发电厂、电力建设集团、众和股份、山东鲁能、特变电工、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新疆铁路局。★就业单位:乌昌地区广汇、庞大汽车特约销售和售后服务公司奔驰、宝马、一汽大众、一汽丰田、长安福特等多家品牌4S店。 供用电技术(文、理)★就业方向:从事火力发电厂、变电所的电能生产、运行、检修、安装、维护等工作的符合企业工作过程与岗位技能需求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高级电工职业资格证、电工作业上岗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CAD制图员证、计算机等级证、焊接作业上岗证、钳工职业资格证 ★就业单位:疆内各地区供电公司、变配电所,各企业变配电所。 电厂热能动力装置 (文、理)★就业方向:面向热能动力行业、煤电煤化工产业从事动力车间、热力设备安装公司、锅炉制造厂、换热站、热力公司、火力发电厂的热力运行值班员、水质化验员、锅炉运行维修等工作。 集控值班员职业资格证、中级钳工职业资格证、高级电工职业资格证、电工作业上岗证、CAD制图员证、焊接作业上岗证、计算机等级证 ★就业单位:特变电工、各企业火力发电厂、新能源发电厂、城市热力企业、新疆铁路局、油田注汽站、其他工业企业的热电厂或自备电厂。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文、理)★就业方向:从事汽车检测与维修、汽车营销与评估、汽车配件销售以及相关技术服务等工作。 汽车电工、汽车修理工、汽车钣金工 ★就业单位:全疆各汽车4S店和工程机械销售公司。 ★就业单位:中石油、中石化、新疆庆华、新疆天业集团、中泰化学、湖北宜化、特变电工、中粮屯河 ★就业单位:新疆万达文化酒店、新疆尊茂鸿福大酒店、新疆煤炭宾馆、新疆各医药公司及各个社区(营养师)、各中职学校(烹饪专业教师)等。一、单独招生的政策及录取办法: 单独招生由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考生录取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文化素质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面试)由学院自主命题和组织,面试时对考生进行心理测试、思想品德好、素质好。 二、招生对象:符合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 2019 年准考证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三、网上报时间为: 2019年2月 27 日至 3月 7日 18 时(北京时间)四、报名方式: 考生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请登录“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www.xjzk.gov.cn),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及志愿信息,考生可填报两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一个专业(由考生选择是否服从调剂)。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志愿修改,考生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数据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各考生报名填报信息时应注意:考生信息应与本人的高考报名信息一致。 五、考试时间:2019年3 月 16--3月17 日(北京时间) 六、准考证发放:2019年3月13日--3月15日,考生领取准考证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件到考试地点领取,同时上交身份证复印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 七、考试地点: 1. 昌吉考点: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卫生校区(除伊犁州考点与阿克苏地区考点以外的其它地区考生)。 2. 阿克苏考点:阿克苏市第六中学(喀什、克州、和田、阿克苏地区考生)。 3. 伊犁考点:伊宁卫生学校(伊犁州和博州地区考生)。 八、招生录取: 根据我院招生实施方案规定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高职单招拟录取考生名单要在院校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期满后将拟录取名单上传“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考生凭密码在规定时间(3月26--30日),登录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进行录取确认,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在规定时间上网确认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录取资格。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我院在4月1日前确认录取考生,在核对各项信息无误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 九、招生计划及学制: 招生计划数:900人,其中:普通类612人、单列类10人、双语类144人、民语言类134人;学制:三年(民语言类另预科一年)。 十、优惠政策及待遇: 1. 单独招生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毕业证书发放及享受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学院等资助政策方面与统招考生待遇相同。 2. 我院专科毕业生,考试合格,升入专业对口普通本科院校(新疆大学、新疆财经大学、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工程学院、伊犁师范)全日制学习。 十一、收费标准: 学费:文理兼收类2900-3300元/年;住宿费:600元/年·生(8人间),800元/年·生(6人间);教材费:按专业实际用书费用收取。 十二、就业安置: 学院大力推行订单培养,毕业后由学院推荐就业,毕业生就业率位居自治区高校前列。 十三、乘车路线: 1. 在乌鲁木齐火车新站下车的同学,在新站旁边客运站乘乌市至昌吉的中巴车,在昌吉邮电局站下车,向北走600米即到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卫生校区(昌吉州人民医院对面)。 2. 在乌鲁木齐南郊汽车站下车的同学,乘7路公共汽车在油运司站下车,换乘乌市至昌吉的中巴车,在昌吉邮电局站下车向北走600米即到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卫生校区(昌吉州人民医院对面)。 3、在昌吉新客运站、亚中商城下车同学,在昌吉亚中商城乘坐4路车到昌吉州人民医院下车即到。 十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梅林、柴永亮 18909946803 18009947678(负责巴州、阿克苏地区) 陆维芝、王军德 18999369011 13899612960(负责乌鲁木齐地区) 和海莲、张学俊、沙塔尔 18999369593 15899097158 13899657027(负责哈密地区) 安 妮、王 欢 18609949665(吐鲁番地区) 吴 霞、任忠远 18999369060 13319005999(负责伊犁地区) 梁军虎、贾 鸣 18999369557(负责昌吉、奎屯、石河子、克拉玛依、博州地区) 裴帅杰、加尔肯、王本锋 13689907977 18009947824 13565409233(负责塔城、阿勒泰地区) 十五、联系电话: 0994-2344440 0994-2358007 传 真: 0994-2358007 0994-2344771 十六、地 址: 新疆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兴业大道8号 邮 编:831100 详情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2020-02-13
一、指导思想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科学选拔人才,确保招生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更好地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计划的通知》要求,学院拟在机电类、能源类、建筑类、经济管理类、旅游餐饮类专业实行单独招生考试。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订昌吉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二、实施方案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方式1. 招生对象符合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2019年准考证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2. 报名方式考生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须登录“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www.xjzk.gov.cn),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及志愿信息,考生可填报两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一个专业(由考生选择是否服从调剂)。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志愿修改,考生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数据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网报时间:2019年2月27日—3月7日18时(北京时间)(二)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今年我院单独招生专业18个、计划900人;收费标准为:学费2900-3300元/年,住宿费600元/年(8人间)、800元/年(6人间);以下为分专业招生计划表:2019年单考单招分语种分专业招生计划表学校代码及专业代码学校名称及专业名称学制科类计划数备注小计普通类单列类双语类民语言类12838昌吉职业技术学院90061210144134520301工程测量技术3年兼收5037076其中:南疆单列计划6名,普通类3名,民语言类3名;民语言类另预科一年530102供用电技术3年兼收3525055其中:南疆单列计划6名,普通类3名,民语言类3名;民语言类另预科一年530103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3年兼收63480105民语言类另预科一年530201电厂热能动力装置3年兼收3225043民语言类另预科一年540301建筑工程技术3年兼收7660187民语言类另预科一年540505建设工程监理3年兼收5440077其中:南疆单列计划3名,普通类3名;民语言类另预科一年560102机械制造与自动化3年兼收3325053民语言类另预科一年560203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3年兼收3025005民语言类另预科一年560301机电一体化技术3年兼收3731105民语言类另预科一年560302电气自动化技术3年兼收5037085其中:南疆单列计划8名,普通类3名,双语类2名,民语言类3名;民语言类另预科一年560304智能控制技术(机器人技术)3年兼收3525055其中:南疆单列计划5名,普通类3名,民语言类2名;民语言类另预科一年560702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3年兼收4635155其中:南疆单列计划8名,普通类3名,双语类3名,民语言类2名;民语言类另预科一年610115移动互联应用技术3年兼收41251105其中:南疆单列计划7名,双语类5名,民语言类2名;民语言类另预科一年630301财务管理3年兼收1034333522其中:南疆单列计划24名,普通类4名,单列类2名,双语类5名,民语言类13名;民语言类另预科一年630602商务管理3年兼收593701012其中:南疆单列计划15名,普通类4名,双语类5名,民语言类6名;民语言类另预科一年630903物流管理3年兼收653721412其中:南疆单列计划15名,普通类4名,双语类5名,民语言类6名;民语言类另预科一年640101旅游管理3年兼收64371917其中:南疆单列计划12名,民语言类12名;民语言类另预科一年640202烹饪工艺与营养3年兼收2720025其中:南疆单列计划3名,民语言类3名;民语言类另预科一年注:以上计划原则上按计划数执行,实际录取时可根据上线人数调整。(三)资格审查与面试名单公布报名结束后,学院于2019年3月8日-10日18时(北京时间)后登陆“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下载志愿填报数据库。根据报名资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方能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并于2019年3月11日在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公布参加面试考生名单。(四)准考证发放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1. 发放时间:2019年3月13日—3月15日2. 发放地点:(以考生网报所选参加面试考点信息为主)(1)昌吉州考点(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卫生校区昌吉州人民医院对面原昌吉州卫校)领取准考证并参加面试。(2)阿克苏考点(阿克苏市第六中学)领取准考证并参加面试。(3)伊宁考点(伊宁卫生学校)领取准考证并参加面试。3. 注意事项:领取准考证时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上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五)面试时间及地点1、面试时间:2019年3月16日—17日 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2、面试地点:(1)昌吉州考点: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卫生校区(昌吉州人民医院对面原昌吉州卫校)(2)阿克苏考点:阿克苏市第六中学(3)伊宁考点:伊宁卫生学校(六) 命题、考试与评卷命题、考试及评卷在自治区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由学院组织实施。学院将严格按照“阳光工程”的招生精神和要求,认真组织,积极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试及评卷工作,由纪检监督,严格保密,逐级管理,层层负责,切实做好相关工作。1、命题聘请专家和专业教师组成命题组,进行封闭命题。命题试卷语种分为:汉语言、维语言、哈语言三种试卷。2、考试学院考试将采取 “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进行综合评价。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组成,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180分。(1)文化素质科目成绩▲普通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成绩。普通类(单列类)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双语班、民语言科目为:语文、数学、民族语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成绩等级赋分标准:A=90分,B=80分,C=70分,D=60分。(2)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包括四个方面内容:①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② 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③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④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总分100分。综合素质评价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由学院组织,成立考务组,由各组长负责组织进行面试并确定成绩。面试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约束及规范考生及工作人员,严肃考风考纪,规范笔试操作程序。3.设置面试考场要求(1)每个考场考生数为25人。考生座位须单人、单桌、桌口尽量朝前、单行排列,座位间距80厘米以上。考场应安全、安静,通风、采光条件好,桌椅整齐,室内除必备物品、文字外,不得留有其他任何可能影响考试的物品和字迹。考试时间统一,考务人员统一培训、挂牌上岗。(2)面试试题标准要统一,评分标准要统一,评分专家要统一培训,合分标准和流程要统一。面试专家应严格遵守面试考试要求,按照面试领导统一制定的评分标准评分。在进入面试考场后须在考试全程关闭手机,不擅离职守,认真负责,对每一个考生给出公正、公平的面试科目成绩。面试专家在考前对评分标准应熟悉和掌握,在实施过程中应当须客观、公正反映考生素质。每组面试考官不得少于3人。 4、评卷由学院考务组根据《面试赋分标准》科学、公正、公平的进行评判。(七) 录取1、录取原则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学院根据考生报名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录取办法和要求 (1)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我院单独招生领导机构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参照考生总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划定。 (2)面试总成绩为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180分。 (3)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领导机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将在我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3月22日—24日)。 (4)被我院单独招生考试拟录取的考生,在公示期满后将拟录取名单于3月25日前上传“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考生凭密码在规定时间(3月26日-30日),登录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进行录取确认,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在规定时间上网确认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录取资格。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 (5)学院在4月1日前确认录取考生,在核对各项信息无误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将随后寄出。(八)体检考生入学前学院不组织体检,考生入学后由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九)新生入学与复查 1、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对于逾期未到学校报到注册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将按《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学籍规定》处理。(十)组织工作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1、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由学院招生委员会领导担任负责人,全面负责昌吉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 2、建立单独招生工作机构。由学校相关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开展。 3、单独招生监督实行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994-2343950三、相关事宜(一)单独招生由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将不能被其它高校再录取。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考试及录取。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二)单独招生计划纳入试点院校当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批次录取时执行。(三)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四)学院负责推荐工作,并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签发报到证。学生也可自主择业,双向选择。(五)考点地址及联系方式1、昌吉州考点地址:昌吉市延安北路342号(原昌吉卫校<昌吉州人民医院对面>) 阿克苏考点地址:阿克苏市第六中学 伊犁考点地址:伊宁卫生学校2、学院招生办公室及联系人电话:0994-2344440 张老师18909946803、加老师18009947824、裴老师13689907977 王老师13309949650、张老师158990971583、昌吉职业技术学院网址http://www.cjpt.edu.cn 邮编:831100(六)本方案由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解释。 2019年单独招生日程安排表时 间工作内容2月27日—3月7日18时单独招生宣传、网上报名、填报志愿、考生资格审查3月8日—10日18时登陆“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下载志愿填报数据库。3月11日公布参加学院单独招生面试资格考生名单3月13日—3月15日凭准考证、身份证到考点领取准考证3月16日—3月17日凭准考证、身份证到考点参加面试3月18日--3月21日汇总成绩3月22日—24日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3月25日上传拟录取名单于“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3月26日—30日确认录取考生4月1日办理确认考生相关录取手续4月4日--16日前打印、邮寄录取通知书4月20日前上报单独招生总结 详情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7-02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全称:昌吉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 学校国际代码:12838第五条 学校地址:新疆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兴业大道8号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七条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首批区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自治区优质高等职业学校、自治区开发建设新疆奖状)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全日制第九条 学校隶属部门: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学院业务主管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教育局。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和昌吉州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在原有设立由学院领导、纪检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督查小组的基础上增加了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社会行风监督员的第三方监督力量,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充分发挥他们的监督方面的作用。在录取期间成立录检组、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三条 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分配及有关要求以自治区规划处当年下达2020年招生计划书批准为准,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发展规划处文件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第十四条 学院录取批次:高职(专科)批次。招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省外户籍普通高考考生。招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户籍,单独招生考生、三校高职考生、中等职业教育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的考生。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1、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2、对相关科目成绩无特殊要求。3、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所有投档考生按考分排队由高到低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5、助产专业,男生慎报,其它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6、学院各专业均无加试要求。7、往届生录取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8、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加分提档。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普通类、单列类考生成绩排序为: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双语类、民语言类考生成绩排序为: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民族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按照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9、单独招生、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不得申请转学、调整专业,学籍注册及毕业证发放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10、我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11、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予录取。12、身体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不予录取。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第十六条 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如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第七章 收费标准第十七条 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物价局;昌吉回族自治州发改委、物价局《关于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的批复》文件执行。1、学费:理工类专业3300元/年、文理类专业2900-3300元/年、医学类专业3900元/年、临床医学专业6500元/年、教育类专业3800元/年2、住宿费:600元/年·生(8人间);800元/年·生(6人间)3、教材费:按专业实际用书费用收取。第八章 资助政策第十八条 国家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1、高校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2、高校国家助学金:贫困生资助每年享受2000元-4000元不等的助学金。3、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贫困生资助每年享受1000元-3000元不等的助学金。4、学院奖学金:学院每年投入专项资金用于对学生的奖励,其中:一等奖学金:800元/年;二等奖学金:500元/年;三等奖学金:200元/年。5、高职学生获各类资助比例达70%以上。6、单项奖励:对在学习、社会实践、精神文明建设、体育、艺术、各种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分别给予重奖。7、特困补助:对家庭经济困难、勤奋学习、品德优良的学生实行特困补助政策,并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工作岗位,保证任何一名学生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学。8、应届毕业生到边远地区基层工作服务三年以上,实施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所有应征入伍的学生都可以申请学费补偿。包括在校入伍和毕业入伍的。第九章 毕业生待遇及入学须知第十九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第二十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一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复查的程序和办法,由学院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卫生相关的规定办理。第二十二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第十章 就业安置第二十三条 就业安置学院大力实行订单教育,学生毕业后我院推荐就业。学生可在新疆特变电工、金风科技、郑煤机潞安集团、新疆电力、新疆天业、新疆众和、神华新疆能源、中泰化学、天富热电等区内外100多家知名企业就业,也可自主择业。毕业生就业率稳居全疆高校前列。第十一章 新生报到第二十四条 新生报到当年高职(中职)录取新生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如果有特殊情况书面写请假条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或书面所有材料(并注明清楚),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的新生,将按照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及学院的相关规定办理。第十二章 招生咨询第二十五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所有录取考生可以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xjzs.edu.cn和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cjpt.edu.cn进入查询录取情况。咨询电话:0994-2344440、2358007传 真:0994-2344771、2358007邮政编码:831100详情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2020-06-26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全称:昌吉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 学校国际代码:12838第五条 学校地址:新疆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兴业大道8号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七条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首批区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自治区优质高等职业学校、自治区开发建设新疆奖状)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全日制第九条 学校隶属部门: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学院业务主管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教育局。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和昌吉州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在原有设立由学院领导、纪检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督查小组的基础上增加了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社会行风监督员的第三方监督力量,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充分发挥他们的监督方面的作用。在录取期间成立录检组、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三条 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分配及有关要求以自治区规划处当年下达2020年招生计划书批准为准,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发展规划处文件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第十四条 学院录取批次:高职(专科)批次。招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省外户籍普通高考考生。招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户籍,单独招生考生、三校高职考生、中等职业教育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的考生。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1、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2、对相关科目成绩无特殊要求。3、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所有投档考生按考分排队由高到低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5、助产专业,男生慎报,其它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6、学院各专业均无加试要求。7、往届生录取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8、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加分提档。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普通类、单列类考生成绩排序为: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双语类、民语言类考生成绩排序为: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民族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按照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9、单独招生、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不得申请转学、调整专业,学籍注册及毕业证发放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10、我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11、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予录取。12、身体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不予录取。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第十六条 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如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第七章  收费标准第十七条 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物价局;昌吉回族自治州发改委、物价局《关于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的批复》文件执行。1、学费:理工类专业3300元/年、文理类专业2900-3300元/年、医学类专业3900元/年、临床医学专业6500元/年、教育类专业3800元/年2、住宿费:600元/年·生(8人间);800元/年·生(6人间)3、教材费:按专业实际用书费用收取。第八章  资助政策第十八条 国家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1、高校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2、高校国家助学金:贫困生资助每年享受2000元-4000元不等的助学金。3、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贫困生资助每年享受1000元-3000元不等的助学金。4、学院奖学金:学院每年投入专项资金用于对学生的奖励,其中:一等奖学金:800元/年;二等奖学金:500元/年;三等奖学金:200元/年。5、高职学生获各类资助比例达70%以上。6、单项奖励:对在学习、社会实践、精神文明建设、体育、艺术、各种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分别给予重奖。7、特困补助:对家庭经济困难、勤奋学习、品德优良的学生实行特困补助政策,并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工作岗位,保证任何一名学生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学。8、应届毕业生到边远地区基层工作服务三年以上,实施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所有应征入伍的学生都可以申请学费补偿。包括在校入伍和毕业入伍的。第九章  毕业生待遇及入学须知第十九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第二十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一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复查的程序和办法,由学院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卫生相关的规定办理。第二十二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第十章  就业安置第二十三条  就业安置学院大力实行订单教育,学生毕业后我院推荐就业。学生可在新疆特变电工、金风科技、郑煤机潞安集团、新疆电力、新疆天业、新疆众和、神华新疆能源、中泰化学、天富热电等区内外100多家知名企业就业,也可自主择业。毕业生就业率稳居全疆高校前列。第十一章  新生报到第二十四条  新生报到当年高职(中职)录取新生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如果有特殊情况书面写请假条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或书面所有材料(并注明清楚),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的新生,将按照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及学院的相关规定办理。第十二章  招生咨询第二十五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所有录取考生可以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xjzs.edu.cn和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cjpt.edu.cn进入查询录取情况。咨询电话:0994-2344440、2358007 传    真:0994-2344771、2358007邮政编码:831100 详情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2017-05-11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全称:昌吉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 学校国际代码:12838第五条 学校地址:新疆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兴业大道8号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七条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首批区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 学校隶属部门: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学院业务主管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教育局。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和昌吉州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在原有设立由学院领导、纪检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督查小组的基础上增加了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社会行风监督员的第三方监督力量,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充分发挥他们的监督方面的作用。在录取期间成立录检组、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三条 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分配及有关要求以自治区规划处当年下达2017年招生计划书批准为准,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规划处文件及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第十四条 学院录取批次:高职(专科)批次。招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省外户籍普通高考考生。招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户籍,单独招生考生、三校高职考生、中等职业教育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的考生。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1、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2、对相关科目成绩无特殊要求。3、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所有投档考生按考分排队由高到低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5、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要求。6、学院各专业均无加试要求。7、往届生录取按照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8、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加分提档。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9、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身高低于1.60米,请慎重填报。10、我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第十六条 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如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第七章  收费标准第十七条 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物价局《关于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的批复》文件执行。1、学费:理工类专业3300元/年   文理类专业2900-3300元/年医学类专业3900元/年2、住宿费:600元/年·生(8人间)800元/年·生(6人间)3、教材费:按专业实际用书费用收取。第八章  资助政策第十八条 国家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1、高校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2、高校国家助学金:贫困生资助每年享受2000元-4000元不等的助学金。3、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贫困生资助每年享受1000元-3000元不等的助学金。4、学院奖学金:学院每年投入专项资金用于对学生的奖励,其中:一等奖学金:800元/年;二等奖学金:500元/年;三等奖学金:200元/年。5、高职学生获各类资助比例达70%以上。6、单项奖励:对在学习、社会实践、精神文明建设、体育、艺术、各种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分别给予重奖。7、特困补助:对家庭经济困难、勤奋学习、品德优良的学生实行特困补助政策,并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工作岗位,保证任何一名学生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学。8、应届毕业生到边远地区基层工作服务三年以上,实施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所有应征入伍的学生都可以申请学费补偿。包括在校入伍和毕业入伍的。第九章  毕业生待遇及入学须知第十九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第二十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一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第十条的规定保留入学资格。复查的程序和办法,由学校规定。第二十二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十章  就业安置第二十三条  就业安置学院大力实行订单教育,学生毕业后我院推荐就业。学生可在新疆特变电工、金风科技、郑煤机潞安集团、新疆电力、新疆天业、新疆众和、神华新疆能源、中泰化学、天富热电等区内外100多家知名企业就业,也可自主择业。毕业生就业率稳居全疆高校前列。第十一章  招生咨询第二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所有录取考生可以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网站http://www.xjzs.edu.cn和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网址http://www.cjpt.cn进入查询录取情况。咨询电话:0994-2358007、2344440传    真:0994-2344771邮政编码:831100  详情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2018-05-22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全称:昌吉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 学校国际代码:12838第五条 学校地址:新疆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兴业大道8号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七条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首批区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 学校隶属部门: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学院业务主管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教育局。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和昌吉州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在原有设立由学院领导、纪检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督查小组的基础上增加了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社会行风监督员的第三方监督力量,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充分发挥他们的监督方面的作用。在录取期间成立录检组、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三条 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分配及有关要求以自治区规划处当年下达2018年招生计划书批准为准,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规划处文件及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第十四条 学院录取批次:高职(专科)批次。招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省外户籍普通高考考生。招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户籍,单独招生考生、三校高职考生、中等职业教育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的考生。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1、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2、对相关科目成绩无特殊要求。3、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所有投档考生按考分排队由高到低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5、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要求。6、学院各专业均无加试要求。7、往届生录取按照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8、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加分提档,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市、区、确定录取规则执行。9、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身高低于1.60米,请慎重填报。10、我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第十六条 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如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第七章  收费标准第十七条 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物价局《关于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的批复》文件执行。1、学费:理工类专业3300元/年、文理类专业2900-3300元/年、医学类专业3900元/年、教育类专业3800元/年2、住宿费:600元/年·生(8人间);800元/年·生(6人间)3、教材费:按专业实际用书费用收取。第八章  资助政策第十八条 国家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1、高校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 2、高校国家助学金:贫困生资助每年享受2000元-4000元不等的助学金。3、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贫困生资助每年享受1000元-3000元不等的助学金。4、学院奖学金:学院每年投入专项资金用于对学生的奖励,其中:一等奖学金:800元/年;二等奖学金:500元/年;三等奖学金:200元/年。5、高职学生获各类资助比例达70%以上。6、单项奖励:对在学习、社会实践、精神文明建设、体育、艺术、各种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分别给予重奖。7、特困补助:对家庭经济困难、勤奋学习、品德优良的学生实行特困补助政策,并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工作岗位,保证任何一名学生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学。 8、应届毕业生到边远地区基层工作服务三年以上,实施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所有应征入伍的学生都可以申请学费补偿。包括在校入伍和毕业入伍的。第九章  毕业生待遇及入学须知第十九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第二十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一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第十条的规定保留入学资格。复查的程序和办法,由学院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卫生相关的规定办理。第二十二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第十章  就业安置第二十三条  就业安置学院大力实行订单教育,学生毕业后我院推荐就业。学生可在新疆特变电工、金风科技、郑煤机潞安集团、新疆电力、新疆天业、新疆众和、神华新疆能源、中泰化学、天富热电等区内外100多家知名企业就业,也可自主择业。毕业生就业率稳居全疆高校前列。第十一章  新生报到第二十四条  新生报到当年高职(中职)录取新生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如果有特殊情况书面写请假条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或书面所有材料(并注明清楚),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的新生,将按照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及学院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章  招生咨询第二十五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所有录取考生可以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网站http://www.xjzs.edu.cn和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网址http://www.cjpt.cn或http://www.cjpt.edu.cn进入查询录取情况。咨询电话:0994-2344440、2358007 传    真:0994-2344771、2358007邮政编码:831100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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